(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接連有小型商店疑似受壓,要提高貨品價格。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日表示,當局關注事件,但因為現在香港沒有《競爭法》,不能調查當中有否涉及反競爭行為,但獅子山學會王弼指無助降貨價。
記者:曾善璘
獅子山學會的王弼認為,供應商威脅不向雜貨店供貨,只是言談間的申訴而非施壓,口講無憑,質疑有人博宣傳。他指《競爭法》無助降低貨品價格,反而增加商戶經營成本,建議取消法例。
零食店阿信屋及深水埗雜貨店「家農」,疑因出售可樂及出前一丁的價格太低,供應商要求兩店提高價格,否則可能停止供貨。
蘇錦樑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當局非常關注事件,「沒有《競爭法》係無辦法(調查),各持份者會有不同意見,所以一定要有些調查,有些客觀一點的理據,有否反競爭情況出現?現在無法律權利做」。
張炳良盼加入獨立訴訟
供應商要求零售商提高價格,會否涉及反競爭行為?蘇錦樑解釋,供應商與零售商的合約,可建議貨品零售價,但零售商不必一定跟隨,「但如果你唔跟,我給你一點壓力,不給你貨、遲一點給你的,或用其他方法施壓,合謀定價的機會就會大了很多」。
政府在十月底就《競爭法》提出修訂後,取消了獨立私人訴訟,湯家驊指《競爭法》落實後,阿信屋及雜貨店都不能自行興訟,競委會又要優先處理大案,小商店未必能即時受到《競爭法》保護,他說:「這是取消獨立訴訟後的即時惡果。」
消委會主席張炳良期望,商界適應《競爭法》後,能再加入獨立私人訴訟,完善法例。
【經濟日報專訊】家農雜貨店被迫貴賣出前一丁,超市被指出手施壓,有批發商再揭超市欺壓8陰招,包括遲交貨要逐件罰款,超市平賣貨品卻要批發商補償其少賺的差價,貨品滯銷又無視合約要批發商准其退貨,更施壓要供應商勿低價售貨予小商戶。
「這麼多年情況如一,真的感到很感慨。」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昨慨歎道。
百佳:無施壓 惠康:涉敏感資料
港九罐頭洋酒伙食行商會副理事長李廣林說,行內的確有這類情況發生,綜合行內意見,超市時有提出無理條件,但礙於「拿不出證據」,批發商只能無奈接受。李指:「你要做超市生意,就要就範,要聽他的說話。」
但百佳發言人回應指,從未及絕不會向任何供應商施壓,阻止他們向其他零售商供貨或影響零售價格,並尊重及履行合約精神,又指折扣推廣由供應商主動提出。惠康則稱,由於涉及商業敏感資料,不便就報道作出回應。
有批發商聽聞「759阿信屋」被要求將可樂提價的事件後,十分不忿,昨向本報透露批發商亦是超市欺壓對象。
超市做特價 要批發商補差額
他說,行內常出現合約寫明不包退貨,但超市仍會迫批發商退貨,又要求新品牌付一年「上架費」,惟貨品銷情差,即會被超市「叮走」,令商戶血本無歸。
超市向批發商施壓,亦連累小商戶,該批發商透露,曾有超市點名指某間小超市的貨品售價便宜,向批發商無形施壓,並說「以後你只需賣給該小商店啦」,令批發商不敢再以平價賣給該小超市。
超市常做特價,有時售價比小商戶的批發價更便宜,小商戶遂向批發商埋怨,問「是不是要去超市入貨」。更甚者是超市平賣貨品,卻要批發商補償其少賺的差價,務求「賺到盡」。
情況多年如一 劉燕卿感慨
事實上,消委會94年的《超級市場研究報告》中,早已列出超市類同的欺壓招數。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這麼多年情況如一,真的很感慨,因沒有人支持競爭法,所以(才會)這樣,希望快些通過(競爭法),有好過沒有!」
《競爭條例草案》委員會副主席湯家驊表示,競爭法上馬後,超市欺壓8招有機會違反「第二行為守則:濫用市場權勢」,但須有人出來指證,又指有保密條文,批發商不用擔心遭報復,不過即使批發商不提出指控,「競委會」日後亦有權自行作調查。
記者:曾善璘
獅子山學會的王弼認為,供應商威脅不向雜貨店供貨,只是言談間的申訴而非施壓,口講無憑,質疑有人博宣傳。他指《競爭法》無助降低貨品價格,反而增加商戶經營成本,建議取消法例。
零食店阿信屋及深水埗雜貨店「家農」,疑因出售可樂及出前一丁的價格太低,供應商要求兩店提高價格,否則可能停止供貨。
蘇錦樑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當局非常關注事件,「沒有《競爭法》係無辦法(調查),各持份者會有不同意見,所以一定要有些調查,有些客觀一點的理據,有否反競爭情況出現?現在無法律權利做」。
張炳良盼加入獨立訴訟
供應商要求零售商提高價格,會否涉及反競爭行為?蘇錦樑解釋,供應商與零售商的合約,可建議貨品零售價,但零售商不必一定跟隨,「但如果你唔跟,我給你一點壓力,不給你貨、遲一點給你的,或用其他方法施壓,合謀定價的機會就會大了很多」。
政府在十月底就《競爭法》提出修訂後,取消了獨立私人訴訟,湯家驊指《競爭法》落實後,阿信屋及雜貨店都不能自行興訟,競委會又要優先處理大案,小商店未必能即時受到《競爭法》保護,他說:「這是取消獨立訴訟後的即時惡果。」
消委會主席張炳良期望,商界適應《競爭法》後,能再加入獨立私人訴訟,完善法例。
批發商揭超市 8陰招欺壓
【經濟日報專訊】家農雜貨店被迫貴賣出前一丁,超市被指出手施壓,有批發商再揭超市欺壓8陰招,包括遲交貨要逐件罰款,超市平賣貨品卻要批發商補償其少賺的差價,貨品滯銷又無視合約要批發商准其退貨,更施壓要供應商勿低價售貨予小商戶。
「這麼多年情況如一,真的感到很感慨。」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昨慨歎道。
百佳:無施壓 惠康:涉敏感資料
港九罐頭洋酒伙食行商會副理事長李廣林說,行內的確有這類情況發生,綜合行內意見,超市時有提出無理條件,但礙於「拿不出證據」,批發商只能無奈接受。李指:「你要做超市生意,就要就範,要聽他的說話。」
但百佳發言人回應指,從未及絕不會向任何供應商施壓,阻止他們向其他零售商供貨或影響零售價格,並尊重及履行合約精神,又指折扣推廣由供應商主動提出。惠康則稱,由於涉及商業敏感資料,不便就報道作出回應。
有批發商聽聞「759阿信屋」被要求將可樂提價的事件後,十分不忿,昨向本報透露批發商亦是超市欺壓對象。
超市做特價 要批發商補差額
他說,行內常出現合約寫明不包退貨,但超市仍會迫批發商退貨,又要求新品牌付一年「上架費」,惟貨品銷情差,即會被超市「叮走」,令商戶血本無歸。
超市向批發商施壓,亦連累小商戶,該批發商透露,曾有超市點名指某間小超市的貨品售價便宜,向批發商無形施壓,並說「以後你只需賣給該小商店啦」,令批發商不敢再以平價賣給該小超市。
超市常做特價,有時售價比小商戶的批發價更便宜,小商戶遂向批發商埋怨,問「是不是要去超市入貨」。更甚者是超市平賣貨品,卻要批發商補償其少賺的差價,務求「賺到盡」。
情況多年如一 劉燕卿感慨
事實上,消委會94年的《超級市場研究報告》中,早已列出超市類同的欺壓招數。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這麼多年情況如一,真的很感慨,因沒有人支持競爭法,所以(才會)這樣,希望快些通過(競爭法),有好過沒有!」
《競爭條例草案》委員會副主席湯家驊表示,競爭法上馬後,超市欺壓8招有機會違反「第二行為守則:濫用市場權勢」,但須有人出來指證,又指有保密條文,批發商不用擔心遭報復,不過即使批發商不提出指控,「競委會」日後亦有權自行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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