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2

媽姐一生奉獻 有人視如至親


【明報專訊】自港府1920年代禁止「妹仔」人口買賣後,大戶人家就流行請媽姐長住家中,打理家務及照顧少主等,賭王何鴻燊家族、永隆銀行前股東伍絜宜家族等名門望族的子孫,都是由媽姐帶大。有些家庭對待媽姐如至親,在她們失去工作能力後仍讓她們留住家中,何鴻燊家族就經常攜同年老媽姐出席活動。

對媽姐文化素有研究的香港歷史博物館名譽顧問鄭寶鴻說,媽姐起源於1920年代,風行於1930年代,開始時主要由外籍家庭聘請華人女工當工人,其後名門望族爭相仿效,所以媽姐又稱「打西人工」、「打住家工」或「打工媽」。
分工細學徒制 10多歲學起

鄭寶鴻說,當時大戶人家多是一間大屋住幾房人,有的甚至請逾10名媽姐打理家務,分工精細,有人專負責煮食,有人專洗燙衣服,若一個人負責所有工作的就叫「一腳踢」,最高級是陪主人出入、行街的「近身」。媽姐還有學徒制,小女孩10多歲就到大戶人家學做「住年妹」,做得好才可升做「近身」。

30年代內地政局動盪,很多在順德養蠶為生的青年婦女逃難來港,紛紛加入媽姐行列。當中以順德鳳城的媽姐,因廚藝了得特別受歡迎。鄭說﹕「以前大戶人家會在家中擺酒請客……大良野雞卷、欖仁炒牛奶、炸蟹鉗等都是順德媽姐的拿手小菜!」

主人家道中落 傾囊接濟

媽姐「梳起唔嫁」的傳統則來自順德以養蠶為生的婦女,因為她們自己能掙到很多錢,往往眼角高看不起普通男人,但也有小部分媽姐會嫁人。

媽姐食宿全在主人家,所掙的都可儲起,有的甚至會在主人家家道中落的時候傾囊接濟主人。鄭寶鴻慨嘆,媽姐和現代外傭大不同,前者盡其一生侍奉僱主,外傭則為數年合約,做完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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