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6

細數律師四類型 - 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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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平衡型:既專業嚴謹,又能理解並以商業目的為重,靈活運用法律架構,在商業和法律之間盡量找到平衡點。無論談判中風吹雨打,堅持「勸合不勸分」,助有情人終成眷屬。

第二種——法癡型:專業嚴謹,死守法律條文,口頭禪是「不可以這樣,也不可以那樣,只能這樣」,癡迷於法律條款的滴水不漏,卻難以兼顧雙方商業目標的達成。談判桌上稍有風吹草動,就擺出律師款「勸分不勸合」,導致本想結婚的戀人漸行漸遠,最終分道揚鑣。

「佛系型」律師行為令人髮指

近年才發現,公司律師界竟有第三種類型——佛系型。不專業也不嚴謹,能佛系就什麼都不做,不起草文件(drafting),不標註文件(mark-ups),有些甚至連郵件都不自己寫,靠寄生下屬、同事或外部律師混日子。這類型,若能乖乖躺平,不擋著地球轉,也算無功亦無過。但若雲淡風輕時躺平,大風大浪時「還俗」,那就令人髮指了。

這類佛系還俗型律師,談判時,沒禮儀缺技巧,一味提高嗓門和挑釁情緒,還時常因沒做功課而「白送禮物」給對家(give away positions for nothing),把兩家都氣到吹胡子瞪眼,那才叫「低處未見低」的奇葩。之前少見這類型的律師,恐怕因為品種稀有,做內部律師或能混久些,若在外部律師行撈,恐怕早就被炒了。

「山外山,人外人」的律師。此人從律師行轉做內部律師,多年經驗,極其勤力——早起晚睡、隨叫隨到,很能幫到手——溝通協作能力強,法律意見平衡中肯,且靈活變通。與這位律師喝酒閑聊時,知薇發現她平日工作認真嚴肅,閑暇時吹水又十分風趣,感慨為不可多得的人才。聊到真情流露處,我問她為何如此投入努力,她答:「我愛法律文件,閱讀和修改它們對我是一種享受;找得我咨詢的人都是客戶,一如在律師行時的我待客戶如上帝,沒有比你們的事更重要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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