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5

聯合國義工計劃

地 址 : 義務工作發展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5號
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602室
電 話 : (852) 2527 3825
傳 真 : (852) 2866 2721
電 子 郵 箱 : unv@avs.org.hk

義務工作發展局與聯合國義工計劃組織簽署備忘錄,與聯合國義工計劃合作,讓香港市民因此可參與國際性義工服務,香港作為國際都會,香港市民關懷全球弱勢社群的心志,將更獲世界認許。

義務工作發展局是聯合國義工計劃組織的香港合作夥伴,亦是聯合國義工計劃在香港推行活動的中樞。義務工作發展局的任務是向公眾推廣聯合國義工計劃及招募有經驗的專業人士從事國際性義工服務。義務工作發展局擔當中介角色,義工的委任是聯合國義工計劃組織和有關義工之間的決定。

在本港多個非牟利、專業及工商團體的支持下,義務工作發展局成立聯合國義工計劃中國香港委員會。成員包括:義務工作發展局、香港牙醫學會、香港規劃師學會、香港會計師公會、國際商會-中國香港區會、中國香港商務局、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測量師學會、香港工程師學會、香港醫學會及香港律師會。

委員會負責聯合國義工計劃在香港的推廣與執行策略、監察計劃推展、協助發放有關資料、對申請人作出初步評估及將有關申請資料轉往聯合國義工計劃組織作進一步審批。義務工作發展局擔任是項計劃的秘書處及行政工作。

•服務地區及工作類別

由1971年開始,超過30,00名義工分別在超過160多個國家提供服務;超過半數在非洲,約四份一在亞太地區,其餘的在阿拉伯國家。工作性質主要是技術合作及社區建設,聯合國義工計劃組織的招聘名冊列出115項工作類別,需求的技能計有:工程、電腦操作、經濟統計、傷殘人士就業、環境保護、醫院管理、婦產護理、基本保健、會計、小型工商業僱問服務、社區發展、英語教授、家庭計劃、愛滋病工作、人權法律、工業經濟、圖書管理、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支援、技術訓練、社會工作等。

•資格及經驗

◦持有正規學歷,例如﹕大學學位、專上學院或技術訓練學院的文憑

◦數年相關工作經驗

◦年齡須25歲或以上,(沒有年齡上限)

◦須至少懂得一種聯合國通用語言,如︰英語、法語或西班牙語

◦堅持義務工作精神的價值及原則

◦願意在多元文化及艱難環境工作

◦具優良人際及組織技巧

◦曾於發展中地區有義務工作經驗/工作經驗者優先

•工作條件

聯合國義工計劃組織委任的合約通常為期一至兩年,短期合約為期六至十二個月,經接受服務單位要求及各有關方面同意下可續約。聯合國義工計劃組織會為義工提供往返原居地及工作地方的來回機票、遷居津貼、每月生活津貼及按月計算的移居津貼、房屋及基本生活設施、人壽健康保障、當地交通津貼、新環境啟導及語言訓練等。除外勤人員外,大部份的義工專家可申請家眷同行,但同行家眷津貼以三名為限。義工每月有兩天半年假,義工及其認可同行家眷,可獲定期休假返回原居地。

•工作範疇

聯合國短期顧問支援計劃推薦資深義務顧問予工商機構,國營企業及政府機構等,分享義務顧問的商業上及技術上的經驗與知識,如管理、法律、銷售計劃、生產設計、公共行政、基礎建設、環境保護和財務。對象多為小型企業,廠商會,重組或私營化的國營企業及支援上述組織的政府機構。

•資格及經驗

義務顧問必須持有大學學位或以上,及最少15年有關工作經驗,能操最少一種或以上語言,熱心分享本身的知識及技能,樂意從事交流活動。

•服務條件

聯合國短期顧問支援計劃的合約多為短期性,由一星期至最多三個月不等,並無聯合國特權及聯合國身份。一般津貼包括:往返原居地及工作地方的來回機票,依照聯合國所定按日計算的生活津貼及服務終結津貼。義務顧問毋需進行身體檢查,但必須於任期內持有有效的健康及人壽保險。

有興趣人士可向義務工作發展局提出申請。申請人經評核及取錄後,其資料方被列入聯合國義工計劃的義工登記名冊內。若登記義工得獲委派工作,須於接獲委派通知書後八星期內到任。在等候任務期間,登記義工應每兩年重新確認其有效性,獲登記並不代表必定獲分派工作。登記的義工仍須按個別任務的要求由接受服務的組織作出甄選,或進行面試。如被接納,登記義工必須對該項任務作出確認。行前有關的手續,如﹕身體檢查、辦理機票、旅遊証件及通行証等須作出安排。

一般情況下,登記義工的資料會被登記於義工名冊內,作日後甄選用。但在特殊情況下,聯合國義工計劃組織亦會按某些特定職位的要求進行招募;在此情況下,聯合國義工計劃中國香港委員會會特發放有關資料。義工申請程序與上述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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