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7

審計專業秘笈

 http://www.educationpost.com.hk/zh-hk/resources/accounting/130926-pro-blog-audit-tips

最近與一班中學舊同學聚會,談起審計行業工時長的問題,你一言,我一語,談個不亦樂乎。雖然很多舊同學都或多或少的知道審計師的工作是對企業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工作,並於審計師報告內發出審計意見,但對當中細節都只是一知半解,特別是對審計師報告及審計意見更是「矇查查」。

一位自大學畢業後就加入家族生意工作的舊同學對我說:「你們做審計工作的人要負責幫客戶編制整份公司年報,當大部份客戶都集中在每年12月或3月結賬,要應付客戶年度申報的服務要求,工時長就避免不了。」
另一位在大學時讀工商管理學但最後沒有加入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舊同學說:「不是!審計師報告只是那兩、三頁紙,公司年報其他的部份,包括財務報表是由客戶編制的,你們做審計工作的人工時長,是否自找的?」
對以上的討論來說,這兩位舊同學都對,也都不對。
理論上,審計師的工作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主要階段:
  1. 在接受客戶的聘請前,進行初步的風險分析,並確定沒有任何因素會影響審計師的獨立性及沒有潛在的利益衝突;
  2. 在受聘之後,對客戶進行詳細的風險分析以擬訂審計計劃;
  3. 根據審計計劃及審計準則對財務數據進行審計工作;
  4. 審閱客戶編制的財務報表以確保與已審核的財務數據沒有重大的不一致;及
  5. 編制審計師報告以發出審計意見。
即考慮「重要性水平」後
所以,表面上審計師需要編制及對外公佈的文件,只有那兩、三頁紙的審計師報告。但在現實生活中,因為審計師的收入是來自向客戶提供專業服務,所以有時候也需要靈活變通。
大部份的客戶(包括一些上市公司)只會向審計師提供一份十分簡陋的財務報表,當中總是錯漏百出。審計師在執行以上第4點《審閱客戶編制的財務報表以確保與已審定的財務數據沒有重大的不一致》時,需要進行大量的工作,以向客戶提出修正財務報表的意見。
當中有一些客戶(主要是非上市的公司)對於審計師提出的修正財務報表意見,總是「十分容易話為」,只要審計師願意自己直接「出手」對財務報表進行修正就可以。如將這個做法發揮到極至,審計師也許真的需要幫客戶編制整份公司年報,當中最少包括董事會報告、審計師報告及財務報表。但最重要的一點,那些客戶是不會為了審計師增加的工作量,另外再付款的。
反過來,主要有一些上市公司或跨國公司的香港分部客戶對於審計師提出的修正財務報表意見總是抱住一個「能不改就不改」的態度,或者搬出「重要性水平」這個審計的基本概念來推諉一番。也許因為他們已經將初步的財務報表交到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總部討論,任何對財務報表作出重大的更改都會影響上層對他們的考核,所以他們向審計師提交的財務報表基本上都比較完整及準確。對於審計師來說,雖然工作量看起來比較小(只需要編制審計師報告),但挑戰卻是另一方面,就是當審計工作的結果未能與客戶編制的財務報表一致時,如何在專業責任與客戶服務之間取得平衡的考驗。
審計師在執行審計工作時,主要面對兩大難題:
  1. 與客戶在會計賬目處理或財務報表披露方面有不同的意見;或
  2. 在考慮了其他可行的替代審計程序後,仍未能取得足夠的審計證據以核實財務數據。
對於第一種情況,最佳的處理方法當然是要求客戶對會計賬目或財務報表披露方面依照審計師的意見進行修正。但當客戶不同意審計師的修正意見,又未能提供足夠的理據說服審計師或遇上第二種情況時,在專業責任上來說,審計師只有發出「保留審計意見」一途了。
審計師在審計報告內發出的意見主要有以下幾種:

審計結果
沒有重大的審計問題
審計問題的重要性
對財務報表影響雖然重大但不深遠(Material but not pervasive)
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亦深遠(Material and pervasive)
與客戶意見一致
無修正意見(Unmodified Opinion)
審計師認為整份財務報表在各重大方面真實而公平地呈列
~
~
與客戶在會計賬目處理或財務報表披露方面有不同的意見
~
保留意見 (Qualified Opinion)
審計師認為財務報表在某一特定方面並不真實而公平地呈列
否定意見 (Adverse Opinion)
審計師認為整份財務報表並不真實而公平地呈列
未能取得足夠的審計證據以核實財務數據
~
保留意見 (Qualified Opinion)
審計師對財務報表在某一特定方面不予發表意見
不發表意見 (Disclaimer of Opinion)
審計師對整份財務報表不予發表意見

被發表保留意見的香港上市公司的相關公告可在以下網頁找到:

http://www.hkexnews.hk/reports/auditorreport/sub_index_c.htm

除此之外,如果審計師認為在不影響審計意見(包括以上各種意見)的情況之下,需要提醒公司股東注意一些重大的事項(如:任何有重大不確定性的事件或提早採用一些對財務報表有深遠影響的新會計準則等),可在審計報告對這些情況作出提示。

十多年的審計經驗告訴我,釐定審計意見是不能夠刻板地將以上的要求硬套在每一個案例中,因為如何去界定「不重大」、「重大但不深遠」及「重大亦深遠」已經是一種藝術,特別是當客戶服務這一個因素加入其中的時候,審計師是很容易迷失的。

審計師是一個需要註冊的專業人士,除了有專業的知識之外,專業操守更是重要。中國前總理朱鎔基先生曾要求會計師不要「做假數」,審計師便是監察會計師有否「做假數」的前線人員,我們應該有我們的堅持。

會計賬目處理或財務報表披露並不只有一個方法,今天的大部份財務報告準則是以原則性的基準(principle base)對財務報表的編制作出要求。而且,對財務數據的審計方法五花八門,可讓審計師發揮創意,在《「算死草」出差記》亦略有提及。所以,只要在不「做假數」的原則下,審計師與客戶之間應該是有很大的迴旋空間給我們提供一個既專業又貼心的客戶服務。
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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