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5

內地女首富女兒 阻夫分身家 婚前簽「財政獨立」協議

(明報)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05:05

【明報專訊】投資房地產起家坐擁逾55億人民幣資產、被稱為內地第一女富豪的陳麗華,其女兒趙莉與丈夫婚前簽訂「財政獨立」協議,10年後二人離婚,自稱擁有3個本港豪宅的趙莉,不滿丈夫違反協議要求與她「分身家」,興訟阻止,3個物業估計值逾千萬元。

原訴人分別是持有趙莉及她任董事的富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趙母陳麗華是集團董事長;被告是正辦離婚的丈夫羅飛宇。涉案3個物業分別是北角水星街山河大廈3樓A室、半山蒲魯賢徑寶園10樓A室,以及大坑道大寶閣8樓B室。

入稟狀指出,二人於1998年4月結婚,結婚前約一個月,二人簽署協議,婚後夫婦財政獨立,即使日後離婚亦不能分享對方的資產。但羅飛宇今年2月17日向家事法庭存檔,要求獲得上述3個物業的權益,翌日更向土地註冊處註冊上述文件。

十年離異 夫要分產

趙莉指有關物業全屬她或富華國際擁有,與羅沒有關係。北角山河大廈物業乃富華國際以趙莉的名義持有,基本上用作員工宿舍,按揭亦由富華國際支付,羅從未入住;半山寶園則於二人婚前6年,趙莉以個人名義購入及申請按揭,樓按貸款最後由趙母全數還清。趙莉續稱,大寶閣物業是她於2005年購入,按揭亦由富華國際供款。趙莉興訟要求法庭下令撤銷羅向家事法庭及土地註冊處提交的文件。

據報,本身是滿族後裔的陳麗華在北京出生及長大,小時因家境關係,高中被迫輟學,後來開始家具修理生意,生意愈做愈大,充滿生意頭腦的她開設家具廠。1982年陳麗華移居香港,從事國際貿易及地產投資。陳麗華第一桶金在香港掘到,80年代初她在港購入12棟別墅投資,累積到可觀資本,此後以富華國際名義,大量投資物業。2009年,陳麗華以55億人民幣資產,成為「中國十大女富豪」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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