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8

百計延期留港 照顧單親兒

【明報專訊】有港人內地配偶急於求得床位誕下第二胎,但也有港人內地太太阿娥婚姻觸礁,輪候單程證來港期間,被包養情婦的港人丈夫狠心拋棄,來港定居照顧兒子的日子遙遙無期。

阿娥與丈夫在內地結婚約5年後離婚,當時兒子永維才5歲。她本已獲得知會,將獲批單程證來港,著她帶同結婚證明文件核對資料,「我說離婚了,立刻不獲批」。離婚前,阿娥為在港出生兒子的前程,忍痛捨棄撫養權,但離婚後,丈夫立刻把永維推回給她。阿娥坦言當時既開心又憂心,「開心,因為不用爭也給我,但母子倆如何生存呢?一人一邊(中港)點生活呀?」

現時部分內地單親媽媽,因港人丈夫去世或離異等,無法以家庭團聚名義申請單程證。06年始,阿娥奔波中港兩地,持雙程證來港的她,每次證件到期本該回內地再申請,但她為了永維,唯有低聲下氣四處請求,「醫生紙呀、學校通告有什麼活動呀,總之用盡所有證明我不可以放下兒子在港不管」。

兒子無內地戶籍 兩頭不到岸

4年來,阿娥聽盡冷言冷語,「成日話,畀埋今次(延期)唔畀喇﹗叫我放(兒子)喺社署 啦,唔好喺度喇。你個仔可以享有福利,但你不可以﹗」賴著不肯走,在部分人眼中是霸佔福利、厚顏無恥,但哪個媽媽願意讓兒子獨自生活?阿娥無奈說,在港舉目無親,想過把永維帶回內地撫養,「但他沒有戶籍,他回去,跟我來港一樣(無當地身分)……我現在是兩頭不到岸」。

阿娥去年獲發「一年多簽」,一年內可多次來港,然而證件7月到期後,是否獲續期仍不明,擔心與兒子分離。今日母親節,她不奢望可以取得單程證,只希望「一年多簽」證件獲續期,讓她安心留港照顧只有9歲的兒子。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Search This Blog

About Me

A tiny dust in the universe.